关于开展网上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 |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23日 来源: 点击:次 作者: | |
关于开展网上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局函〔2018〕18号 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更好服务推进法治山东建设,根据市委组织部等五部门联合转发的《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全省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网上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局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网上法律知识竞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本次活动竞赛答题时间为2018年3月26日8:00—4月26日20:00。
市局机关工作人员。
主要为十九大精神、宪法及法理、行政法、民商法、刑事法等有关内容。 四、参赛方式 参赛用户手机注册安装“良法APP”(登录www.qlliangfa.com或通过应用宝、360手机助手等应用商店搜索“良法”下载注册),选择进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赛区”,完善相关注册资料,点击“我要学习”在线学习法律知识,点击“我要参赛”在线参与竞赛答题,答题时间以“交卷”为准,实时查看参赛成绩。 五、竞赛规则 (一)学习题库。学习题库为200道题,作为此次竞赛活动学法考法内容。(二)题型设计。分单选题、判断题、多选题题型,其中判断题在学习竞赛时以选择题形式出现。(三)参赛试题。从学习题库中按比例随机抽选50道题作为参赛试题,每题2分,总分100分。(四)竞赛形式。竞赛活动依托良法APP开展,参赛者网络参赛答题,实行学习与竞赛相结合。每位参赛者有一次答题参赛机会,答题以“交卷”为完成时间,系统自动评卷、答题内容不完整、答错题或不能回答的,将不得分或扣分,即时公布成绩。 六、奖项和奖励方式 (一)个人奖 1、产生方式。系列竞赛活动结束后,在答题成绩90分以上的参赛用户中抽取产生个人奖项,个人奖分一、二、三等奖三个等次。2、公证监督。在公证机构现场监督、北京金诚同达(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下,由组委会办公室举行抽奖仪式抽出个人奖项。3、设奖数量。设奖数量根据活动参赛规模有所侧重,参照万分之四的比例设个人奖(其中一等奖占比15%、二等奖占比30%、三等奖占比55%)。4、奖品发放。个人奖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一等奖颁发奖金5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二等奖颁发奖金2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三等奖颁发奖金1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证书及奖品发放由组委会办公室统一组织。 (二)团体奖 1、组织奖。(1)产生方式。根据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参赛数据统计分析情况,由组委会办公室评选产生优秀组织奖。(2)设奖数量。原则上优秀组织奖数量不突破200名。(3)奖励方式。优秀组织奖由活动主办单位联合颁发奖牌及获奖证书,部分获奖单位代表将受邀参加颁奖大会。2、特殊贡献奖。(1)产生方式。该奖项将表彰对此次系列竞赛活动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事业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冠名、协办及赞助支持。(2)设奖数量。原则上特殊贡献奖数量不突破10名。(3)奖励方式。特殊贡献奖由活动主办单位联合颁发奖牌及获奖证书,获奖单位代表将受邀参加颁奖大会。 (三)总结表彰 组委会办公室将举行颁奖大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联络沟通 个人奖获奖名单将在良法APP通知参赛用户,个人奖及团体奖获奖名单将在www.qlliangfa.com(活动官网)、www.qlpf.gov.cn(齐鲁普法网)等媒体进行公告发布。 七、注意事项 网上法律知识竞赛的手机号码、单位名称作为确定排名、发放奖品、数据统计的重要凭证,参赛人员要确保注册、输入本人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和单位名称,以免影响领取奖品及单位统计排名。 请各科室、直属单位于4月24日之前将竞赛成绩以书面形式报政策法规科。 联系人:李燕 电话:8516113 电子邮箱:taianfz@126.com www.sport-365.com 2018年4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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