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四抓” 提升网络市场监管效能 | |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11日 来源: 点击:次 作者: | |
坚持“四抓” 提升网络市场监管效能 泰安市工商局 近年来,泰安市工商局紧跟互联网发展的新形势,紧盯网络消费的新动态,坚持抓工作导向、抓建档体检、抓重点时段、抓协同管网,有效提升了网络市场监管效能,维护了网络交易秩序安全。 一、抓工作导向,强化网监工作责任意识。一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组织人员赴浙江、临沂市局和蒙阴县局学习网络监管经验;举办大数据执法办案培训班,邀请河南省局著名专家孙百昌博士作专题辅导授课;采取以会代训、以案代训、联合办案等方式将培训的阵地延伸到所、延伸到工作,培训内容从法律法规解读和监管平台应用扩展到业务技巧交流和实战能力共享,增强了培训效果。全系统已累计培训人员1000余人次,培训范围涵盖全体人员。二是强化责任传导。将网监工作纳入党组议事日程,定期听取网监工作的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改进措施。同时,针对全系统涉网案件办理数量少、金额小的薄软环节,提出了“所所会办案、所所能办案、所所有案件”的目标,压实了监管责任。去年,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00余份,立案15起,罚没款30万元,较往年有大幅增长。三是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安排部署专项执法行动,都把网监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积极推动建立一体化监管的机制。去年,围绕“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年主题,在纪念大会现场启动了网监百日行动;在“净市场、惠民生”、商品交易市场整治专项行动中,将“充分利用大数据手段,加大网络消费侵权打击力度”作为重要任务进行部署,累计开展网上检查273批次,检查企业1926户。 二、抓建档体检,提升网络市场主体数据质量。把网络经营主体的建档、缺失信息的补录、重复建档数据的清理以及一户多档信息的核实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不断提升主体数据质量,确保为各业务条线线上精准监管奠定基础。2017年,新增网络经营主体档案805户,累计建档达到4058户,其中官网3481户、网店573户、平台4户,网络经营主体研判率和建档率均达到100%。补录建档主体缺失信息28569项,清除了128户网络经营主体的重复建档信息,清除一户多档数据2591项,对基层所登记的723家网络交易平台建档信息逐户进行了甄别,保留了4家。从省局通报的情况看,上述各指标均名列前茅。同时,对平台内网站分类标记为“其他”的1509户主体的建档信息进行了核查修改。在对辖区内第三方交易平台的调研摸底和定向监测工作中,主动与市商务局对接,根据其提供的泰安市30家重点电子商务基地和企业名单,市县两级联动,逐户排查监测,判定无第三方交易平台,有4家为自营类平台。 三、抓协同管网,构建部门联动的网监格局。报请市政府同意,建立了由市工商局为召集人的全市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搭建了网络市场监管的新平台,建立完善了部门联动的网监格局。联合发改、公安、商务、海关等十部门联合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扩大了网监专项行动战果。据初步统计,在联合行动中,通过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归集全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8.85万条,整合52个部门和单位的公共信用信息7万条;清理删除违法信息800余条,屏蔽过滤违法信息6000余条,行政处罚本地网站6个,约谈网站负责人11人次,下达网站隐患通知书19份,破获相关涉网刑事案件6起,共打掉各类犯罪团伙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9名;对“斐格旗舰店”“布维斯箱包旗舰店”“诺泰电器专营店”等8家网店进行了价格监督检查和价格行为规范;对137家邮政网点、35家许可企业以及96家分支机构进行了“拉网式全覆盖”检查,对实名制低于全市平均实名收寄率的15家快递企业进行了组织约谈。 四、抓重点时段,强化网络集中促销活动监管。抓住元旦、春节、6.18、国庆节、双十一等重点时段,加大指导力度,建立市、县所三级值班制度,强化对网络集中促销行为的监管。去年,“双十一”前后,市局专门到梦想谷商产业园、金斧子网络、齐鲁园林网、影响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泰山钢网等6家电商实地走访和行政指导;召开了28家电商参加的座谈会,向网络交易经营主体解读了《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公布了当前网络交易中存在的问题,重点强调了“双11”购物节期间网络交易经营主体如何规范开展网上宣传、售后服务工作,敦促电商企业实施“先行赔付”制度,参加“规定期限内无条件退货”等活动,建立覆盖线上、线下全流程的网络商品交易协同监管机制,坚决杜绝发布违法广告、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侵犯商标专用权等违法行为的出现。“双十一”期间,市县两级网监机构利用微信平台发送各类相关警示、提示信息40余条,分26批次对179户网络经营主体开展了定向监测。“双十一”结束后,又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定向监测,对4家平台、46家官网和81家网店的429件商品持续跟踪监测,并撰写了定向监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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