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泰安市工商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发布机构: | |
索 引 号: | SDGS-2016-808853-881122 | 文 号: | |
主 题 词: | 发布日期: | 2016年06月13日 |
泰安市工商局
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由泰安市工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市政府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五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泰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218.59.204.215:8105/0067/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www.sport-365.com办公室(地址:泰安市政广场西邻;电话:0538-8502977)联系。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9年,泰安市工商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信息工作力度,努力做到完整有效、真实准确、客观公正,使社会公众应知尽知。
明确主动公开信息范围。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确定了“主动向社会公开”、“依申请公开”、“对内部公开”和“免予公开信息”的范畴。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09年,泰安市工商局始终将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和关键,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指南》中详细介绍了依申请公开的程序。规范处理文书。严格操作程序,确保依法行政。2009年以来,泰安市工商局未收到纸质件信息公开申请和网上信息公开申请,均在规定的时限内规范办理,未发生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败诉事件。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泰安市工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明确由监察室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设立了监督电话和投诉信箱,并在市局网站开设了“12315申投诉举报”、“局长信箱”等互动栏目,接受社会监督和公众投诉。2009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各类申诉案。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好的做法
严格政府信息公开保密事项。我局严格按规定实行外网、内网物理隔绝原则,并积极接受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办、保密局的监督检查。日常公开政府信息时,先由经办人自审,再由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依照《保密法》以及相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签字,然后再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进行保密审查并签发。2009年上半年,按上级要求,组织专门人员,对2009年我局所有已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的信息和其他渠道公开的信息进行了保密自查,未发现有泄密信息,并顺利通过了上级的保密检查。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公开尺度难以掌握。如何根据信息不同性质制定不同的保密级别有一定困难,有些信息是人民群众、纳税人想知道的,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知情面又只能限制在一个方面。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规范,应和信访、举报等工作区分开来。
2009年,我局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深入推进工商职能转型,努力促进全市工商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