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信“保健品” 得病险丧命 | |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0日 来源: 点击:次 作者: | |
家住鄄城县和谐苑的牛先生平时非常信赖保健食品,认为经常吃保健品就能强身健体,啥疾病也不会得。谁知就在前两天,身体不适也不去医院检查,竟然差点送了性命。 牛先生今年53岁,平时喜欢听“健康讲座”,近两年对“保健食品”是情有独钟,没少花钱购买食用。平时有个“头痛脑热”的,也不去看医生,更不用药。最近 牛先生经常感觉头晕,家人让他去医院检查检查,他还是坚持吃“保健食品”,根本不说去医院的事。30日晚,牛先生在散步时突然摔倒不省人事,他的妻子立即 拨打了120,把牛先生送到了县医院。后经医生检查,牛先生被诊断为高血压引起的眩晕症。由于头晕时瞬间摔倒在地,结果摔成了上肢骨折,现在牛先生只好躺 在医院接受治疗。 保健食品与药品有明显的区别,保健食品的定义:卫生部《保健食品管理办法》规定,“保健食品系指表明具有指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 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药品的定义:具有药品的基本特性(药品有选择性,适应性、不适应症、禁忌症、毒副反应),药品有剂量、疗程及 用药注意事项的限制,并应在医生监督指导下使用;药品的目的是防治疾病,治病救人,使用对象为病人。 所以消费者在选择产品时,为了确保安全,最好选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批准的标有“OTC”(非处方药)字样的药品,在购买时看看是否附有 详细说明书。因为国家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明文规定药品剂量、用法和储藏方法,安全性和有效性是不可缺的。在服用属于药品的保健品前必须仔细阅读说明书, 要按推荐剂量服用,不要超剂量服用。 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因为是适宜特定人群的,所以在选购时应因人而宜。由于每个人的生存环境、生活习惯和年龄差异,所选的保健品也不一样,因此,应当根据本人的具体情况选择食用。对人体的疾病,无论哪一种保健食品都不能代替医生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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