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定做定出烦心事 | |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0日 来源: 点击:次 作者: | |
根据家中特点,向经销商定制家具,渐成一种消费时尚。然而,因多方原因,此类消费事件引发的纠纷也时有发生。这不,近日东明县消费者陈女士就因定制家具定出了烦心事。 今年2月初,陈女士在东明县某家具商场订购了一套衣柜,并约定3月8日前交货。没成想,衣柜送到家后,陈女士发现衣柜的尺寸与合同约定的尺寸不符,“原来 安排摆的位置摆进去还空出一块来,实在是太难看了。”陈女士当场就与经销商取得了联系要求退货。经销商以“定制家具不可以退货”为由婉拒了陈女士的要求, 同时,表示可以为陈女士代卖。无奈之下,陈女士只好同意由经销商代卖。 3月30日下午,经销商电话告知陈女士衣柜能以5800元的价格卖出,陈女士认为与当初购买时6600元的价格相差太大,拒绝再行代卖,并投诉到了东明县消协。 接到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解。该家具商场老板称,衣柜尺寸是按照陈女士自己报的定做的,商家不存在任何责任,并表示由于定制的家具不容易销 售,不同意陈女士退货要求。而陈女士则认为,定制前,她要求店家派人上门量尺寸时遭到了拒绝,自己作为经验不足的消费者,店家至少应该对衣柜的尺寸给予详 细指导,可是在量尺寸过程中商家没有进行任何指导,因此商家也要承担部分责任。 双方是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由于店家否认陈女士提出过派人上门量尺寸。陈女士又对此无法举证,缺乏证据,难以认定责任。东明县消协工作人员只好让双方本着 “和谐谦让,各退一步”的原则协商解决。最后,双方各让一步,经销商同意扣除运费、赠品费等400费用,退还陈女士家具款6200元。 东明县消协就此提醒消费者,家具是居民生活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由于家具成交金额大,涉及细节多,事后也容易发生消费纠纷。因此,消费者在定做、定 购家具时,消费者和经营者一定要签订一份详细的合同,合同要做到“六明确”。合同上还要着重明确约定以下几方面:一是尺寸要明确。消费者在定做家具前要仔 细测量家具尺寸,将具体尺寸写入合同。二是用材要明确。合同中要写明材料的名称、种类、级别、数量等。三是颜色要明确。必须将定做的家具颜色写入合同,必 要时可保留样品供验收时比对。四是式样要明确。合同中应明确定做家具的式样,并附上设计图纸。五是交货时间要明确。六是价格要明确,合同中应约定“定金” 或“订金”,并约定发生纠纷时的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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