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的电动车仪表盘咋是坏的? | |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1日 来源: 点击:次 作者: | |
申诉人公先生于2012年5月1日在蒙阴县城某电动车专卖店购买某品牌的电动车一辆,骑两天后发现仪表盘显示电是满的,但是感觉电动车电力不足,然后找到 销售商,销售商承认该电动车仪表盘是坏的,但是不同意更换新的电动车,李先生气愤之下便来到蒙阴县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请求工商部门调解解决。 工作人员登记录入后,立即分派到所辖工商所,12315执法人员及时与该店负责人取得了联系,根据《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四条:“经营者向消 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必须符合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行业、地方的强制性标准;没有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经 营者提供的商品,依法应当实施检验、检疫或者强制性认证的,必须经检验、检疫合格或者认证后方可销售。”之规定,经过执法人员耐心细致地调解,经销商同意 为公先生调换同款电动车一辆,双方对此结果均表示满意,该店负责人还表示以后一定会注意,不会再有类似事情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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