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消协第三季度统计分析 | ||||||||||||||||||||||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1日 来源: 点击:次 作者: | ||||||||||||||||||||||
泰安市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情况分析 2017年第三季度
根据全市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统计,2017年第三季度全市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7件,解决27件,投诉解决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0.8万元。其中,因经营者有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投诉0件,加倍赔偿金额0万元。2017年第三季度,各级消协组织接待消费者来访和咨询近1500余人次。 (一)投诉性质分析 根据投诉性质(如表1、图1所示)分类,在所有投诉问题中,质量问题占62.96%,其他问题占22.22%,价格问题占7.41%,人格尊严问题占3.70%,售后服务问题占3.70%。产品质量、其他和价格问题仍是引发投诉的主要原因,占投诉总量的92%以上。 表1:按投诉性质分类情况表(单位:件)
图1:按投诉性质分类比例图 (二)商品和服务类别分析 2017年第三季度,全市消协组织受理商品类投诉20件,其中家用电子电器类共9件(如图2),占商品投诉总量的45.00%,位居商品类投诉第一。服装鞋帽类、农用生产资料类、交通工具类及家用电子电器类四类商品的投诉量分别居第二到第五位。 图2:商品大类投诉量图(单位:件) 2017年第三季度,全市消协组织受理服务类投诉3件,服务类投诉中(如图3),生活、社会服务类投诉有1件,占服务类投诉总量的33.33%,位居服务类投诉第一。卫生保健服务、销售服务、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类及生活、社会服务类等四类服务投诉分别居第二到第五位。 图3:服务大类投诉量图(单位: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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